【蘋果日報/記者吳慧芬/高雄報導】

  雷射打斑竟差點打瞎雙眼!一名婦人到坊間醫美診所雷射去斑,手術後視力卻變模糊,就醫檢查證實雷射光穿透眼皮,傷眼睛虹膜,造成虹彩炎,幸及時給藥,婦人視力從術後零點四漸恢復至術前的一點零。律師郭家駿表示,該醫美診所醫師恐涉及《刑法》業務過失傷害,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;眼睛受傷的婦人也可提民事訴訟,聲請醫師損害賠償。

  收治病例的三軍總醫院眼科主治醫師日前在眼科醫學會發表,指一名四十八歲婦人打斑後一周就醫,左右眼視力各僅剩零點四,她說因眼周與眼皮長斑到醫美診所雷射打斑,「斑不見了,卻變得視茫茫」。

  醫師指婦人就醫時雙眼泛紅,檢查婦人雙眼視力,發現雷射前為一點零,術後降至零點四,詳細檢查更證實打斑時的雷射強光穿透眼皮,使婦人眼睛的虹膜受傷與發炎,造成虹膜上色素細胞掉落,角膜內層也有許多發炎細胞,導致視力驟降,再不治療恐會失明。

視力剩0.4治療1月

  醫師說,經用消炎與消腫藥物連續治療一個月,婦人兩眼視力才從零點四恢復至一點零。

婦人指以前打斑時都會戴護目鏡,這次為了打眼皮附近的斑,沒有戴護目鏡防護,不料竟然差點瞎掉!但她跟江尚宜說,「除斑的效果很好,人變美了,不會怪差點打瞎她眼睛的醫美醫師」。

未護眼恐致白內障

  醫師提醒,民眾打斑時若未護眼,雷射強光除傷害眼球的虹膜,可能傷及鄰近瞳孔括約肌,讓瞳孔失去遇強光縮小的能力,強光直灌與傷害水晶體,也可能引發白內障。

  醫師說,以往只在國外文獻看到打雷射傷眼的文獻報告,上述婦人險打瞎眼,有可能是國內首例,也證明微整形的風險性,若眼皮特別薄,做除斑雷射時一定要防護。

打眼皮需特製鏡片

  美容外科醫學會前理事長、高雄醫學大學整形外科教授指出,國內每年醫療美容市場預估六百億元,其中免動刀的打斑與注射型美容的微整形大約佔了一半。

  高醫皮膚科主治醫師表示,民眾接受打斑療程時需戴護目鏡,因療程中民眾可能不慎微開眼睛,被雷射「餘光」掃到,如果要除去眼皮上的斑,則必須要在眼內戴能防雷射強光的特製護目鏡片,阻絕雷射光傷眼。

臉部雷射除斑注意事項

●酒糟性膚質、皮膚有外傷等,不宜施打雷射

●過程中要戴護目鏡,若要打眼皮,則須在眼內配戴特殊護目鏡片防護

●若在過程中感到強光刺眼,要立即喊停

●打完雷射後要格外注重防曬,以防患部出現色素沉澱

●術後若有視力衰退情況,要立即到眼科就醫,並告知雷射打斑史

雷射除斑並非人人適用

【蘋果日報/記者吳慧芬】

醫師提醒

  有些人覺得打雷射能快速去斑,但醫師提醒雷射除斑並非適合所有長斑者,像酒糟性膚質就不適合,而部分深層斑點,如太田母斑,可能需每月一次、長達半年的療程,才有可能完全除掉,且雷射期間要嚴密防曬,以免留下色素沉澱副作用。

勤防曬以免更黑

  高雄長庚醫院皮膚科主治醫師表示,雷射除斑的原理是讓皮膚內黑色素吸收雷射光束能量,讓黑色素崩解,但雷射能量能除斑,也會造成患部表皮受損,一般打完後七至十天會有紅腫、結痂情況,應讓其自行脫落,「用摳的可能會留疤」。

  高醫附設醫院皮膚科主治醫師也提醒,民眾打斑後要注意防曬,否則可能引發色素沉澱,在室內也要抹防曬品,否則室外射進的陽光與室內燈光,都可能讓打完雷射的受傷皮膚變得更黑。

 醫師建議民眾打斑後,早晚可用溫水及肥皂清洗患部,再薄薄塗抹醫師開立的消炎藥膏於患部,直至痂皮掉落,防範感染。

  醫師提醒,雷射療程期間少吃辛辣、含酒精飲料等刺激性食品,以免引發患部潮紅、發熱,不利皮膚修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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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師提醒臉部雷射除斑,須配戴護目鏡(左圖)或眼內的隱形護目鏡片(右圖)。圖非當事人。羅琦文攝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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